爱心通道

自愿捐献人体器官、遗体

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医学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之一,给许多终末期脏器衰竭的患者带来了治愈的希望,挽救了成千上万患者的生命。  随着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的迅速发展,解决移植器官的来源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最大考验。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,而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余例,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。更多的患者在焦急和苦苦的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。 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。长期以来,红十字会开展遗体(组织)、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工作,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。宁波从2002年开始实施《遗体捐献条例》,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活动。自今年起,我国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,浙江省是全国首批11个试点省(市)之一,宁波是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首批试点市,余姚人民医院被宁波确定为人体器官捐献七家试点医院之一。

红十字会承担起这项工作符合红十字会的宗旨,是人道、博爱、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又一具体体现。2010年8月,经省政府同意,成立了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和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,并正式启动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。目前,此项工作正在我省积极稳妥地推进。  永续生命,大爱永恒。为使那些期盼得到器官移植的患者早日重获新生,为了挽救更多宝贵的生命,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吧!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,使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!

如果您自愿在身后捐献人体器官和遗体,可下载相关表格,填写完整后邮寄:余姚市城区舜水南路119号3楼(余姚市卫生健康局3号楼)市红十字会(邮编:315400)。您也可以直接到市红十字会领取登记表,填写完整后邮寄或送达。

志愿者生前申请人体器官捐献请下载: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(word版).doc

亲属填写人体器官(遗体、组织)捐献登记表请下载: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

咨询电话:0574-62619329,62619095

传  真:626193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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